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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护理员
养老护理员作为新兴职业,将伴随全球老龄化社会的到来,呈现需求大于供给的总趋势。但不可忽视的现状是从业人员素质低、收入低,导致整体水平低。因此,一些有远见的部门及机构非常重视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。
职业能力特征:手指、手臂灵活,动作协调;表达能力与形体知觉较强;有空间感与色觉能力;有一定的学习能力。

基本资料
职业等级:本职业共分四个等级
初级 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
中级 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
高级 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
技师 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

培训要求
培训期限
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,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。晋级培训期限: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;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;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;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。
培训场地设备
培训机构应具备标准教室及有必要的教学教具设备的实习场所。培训场地卫生、光线和通风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

鉴定要求
适用对象
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。
申报条件
——初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——中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——高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3)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——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。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
职业守则
(1)尊老敬老,以人为本。
(2)服务第一,爱岗敬业。
(3)遵章守法,自律奉献。
基础知识
老年护理基础知识
(1)老年人生理、心理特点。
(2)老年人的护理特点。
(3)老年人的常见疾病。
(4)老年人的营养需求。
(5)养老护理员职业工作须知。
相关法律、法规知识
(1)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。
(2)劳动法的相关知识。
(3)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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